3月17日14時30分許,金華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四大隊接到駕駛員報警稱,G1512甬金高速往寧波方向151公里(義烏東互通)附近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該事故發(fā)生后,高速公路一條慢車道與硬路肩被占用,過往車輛紛紛減速避讓,險象環(huán)生。民警接到警情,通知施救隊員一同前往處置。
通過監(jiān)控視頻,民警看到,起初事發(fā)路段有一輛私家車違停在硬路肩,5分鐘后,該私家車緩緩從硬路肩駛往慢車道上,在此過程中私家車與后方正常行駛的大貨車發(fā)生碰撞后,車頭與邊護欄再次發(fā)生碰撞。民警與施救隊員到達后,立即做好預警,在事故后方擺好錐桶做好警示,并將受損嚴重的私家車拖離至收費站出口。民警了解到,當時私家車駕駛員姜某在徐村收費站上高速,行駛至事發(fā)路段時,為接聽客戶電話違停于此,通話結束后駛離硬路肩時發(fā)生事故。所幸姜某系了安全帶,未受傷。 民警對姜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對其因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造成事故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 |
GMT+8, 2025-6-22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