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即為非法使用童工 7月13日從市執(zhí)法局福田大隊了解到,該大隊5月份以來,與相關部門聯合查處了3起非法雇用童工案。經查,該3名未成年人均出生于2006年,先后于今年2月和3月參加工作,被招用時都未滿16周歲。最終,3家用人單位因涉及非法使用童工被處罰。 隨著暑期到來,一些未成年的學齡少年為了體驗社會工作經驗,會外出尋找兼職,不少用人單位也會考慮招錄“暑期工”。在此,市執(zhí)法局和人社局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在用工前,務必確認對方的年齡是否滿16周歲,否則無論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招用童工,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招用暑期工, 一定要合理合規(guī) 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fā)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即為非法使用童工。 “招用暑期工一定要合理合規(guī),一旦碰了‘高壓線’,就麻煩了!眻(zhí)法人員提醒廣大用人單位,為防患于未然,在招用員工時,務必嚴查對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并認真核對其相關身份信息,堅決從源頭上杜絕“使用童工”。 據介紹,除國家規(guī)定“使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屬違法使用童工行為外,下述三種情形也都屬于違法使用童工:使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生產經營場所從事各種形式勞動,并計付或者變相計付勞動報酬的;以勤工儉學名義安排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生產經營性勞動;以實習、教學實踐、職業(yè)技能培訓為名,安排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生產經營性勞動或其從事的勞動已超出學習和培訓目的、時限、內容,影響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 需要指出的是,對于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用人單位在招用前務必帶他們去進行一次正規(guī)的體檢,正式錄用后,工作滿一年還要體檢一次。 為童工介紹就業(yè), 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監(jiān)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據了解,不僅直接招用童工的單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為童工介紹就業(yè)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單位或個人為童工介紹就業(yè)的,按照每介紹一人罰款5000元的標準處罰,職業(yè)中介機構為童工介紹就業(yè)的,吊銷其職業(yè)介紹許可證。 另外,雇用童工的相關責任人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違反勞動管理法規(guī),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yè)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huán)境下從事勞動,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特殊的行業(yè),如文藝、體育單位,經過監(jiān)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歲的兒童少年作為專業(yè)文藝工作者和運動員,但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其身心健康和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
GMT+8, 2025-9-14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