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貂皮、貂絨衣服干洗后應該是柔軟、有皮毛光澤的,現(xiàn)在變得硬邦邦的,讓人怎么穿?”李先生認為,這是干洗店操作不當導致的,理應賠償。 李先生當場要求干洗店按原價18000元賠償兩件衣服的損失,但干洗店老板不同意。老板覺得自己是新店剛開,賠不出這么多錢,并且衣服已經穿過了,不應按原價賠償,只愿賠償2000元。但是李先生表示,這兩件衣服買來后沒怎么穿就被洗壞了,理應按原價賠償。由于訴求差距過大,雙方不歡而散。 赤岸市場監(jiān)管所工作人員認為,李先生要求商家賠償?shù)脑V求有法規(guī)依據(jù),應給予支持,但在賠償金額上值得商榷!墩憬∠慈痉⻊諛I(yè)經營規(guī)范及消費爭議處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衣物丟失或因損壞不能穿著使用的,按洗滌費10至20倍給予補償。單件衣物補償不超過3000元。 經過赤岸市場監(jiān)管所工作人員五次調解,雙方意見最終達成一致:由干洗店賠償6000元現(xiàn)金,再由干洗店額外補償李先生一張價值2000元的干洗店消費卡。雙方都表示滿意。 |
GMT+8, 2025-9-18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