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前,他找到了人生的目標——做一名剛正不阿、懲惡揚善、公正執(zhí)法的人民警察,并通過公務員考試成功加入義烏警察隊伍。而今,他卻因為違紀違法構成受賄犯罪,不得不脫下這一身警服。 吳某某在從警十余年間,獲得個人嘉獎兩次、獲評“破案能手”“金華執(zhí)法辦案能手”等稱號,并通過司法考試、加入了中國共產(chǎn)黨,成長為一名副股級干部。積極上進曾是大家對他的印象。 吳某某也記得當初,每當有人要請他吃飯或者送財物的時候,紀律的“緊箍咒”時時提醒自己不要伸手,父母親“千萬不要收別人東西”的叮囑常常在耳邊響起,因此,他拒絕了很多次,沒有徇私枉法情況發(fā)生。但是,到了2018年4月,他的底線卻失守了。 2018年4月4日,傅某某惡勢力團伙多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義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市公安局蘇溪派出所承辦。傅某某的母親何某某為給傅某某辦理取保候審,就請托朋友金某某幫忙找關系,于是金某某找上了時任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民警、借調在警令處情報科工作的吳某某。沖著金某某這熟人的面子,吳某某馬上答應,自己跟蘇溪派出所的副所長虞某某關系比較好,可以幫忙打聽。 在從虞某某口中得知傅某某有機會取保候審后,吳某某馬上聯(lián)系金某某,于是,金某某拿著何某某給她的兩張共計100條花利群香煙的煙票,讓吳某某轉送給虞某某。盡管內心有所抗拒,吳某某還是收下了,并于當天晚上來到虞某某辦公室,將煙票送給虞某某。 此后,吳某某又多次聯(lián)系虞某某了解傅某某案件的進展情況,并請托其給予關照。期間,為傅某某辦理取保候審能順利進行,何某某又通過金某某分兩次向吳某某賄送現(xiàn)金人民幣十萬元及總價值人民幣兩萬元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二十張,讓吳某某幫忙打點,吳某某均予以收受,但因為覺得沒必要再轉送他人,而納入自己腰包。 2018年5月11日,傅某某因證據(jù)不足被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吳某某本來還有一線“把錢退回”的掙扎,然而最終卻讓貪心占了上風,想著既然傅某某已經(jīng)被取保候審了,自己拿了這些現(xiàn)金和油卡也沒有關系。 紙包不住火,2019年4月,傅某某再次因同一犯罪事實被刑事拘留,之后于2020年7月因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吳某某惶惶不可終日,一邊悔不當初一邊自我麻痹。2021年4月,在全國政法系統(tǒng)教育整頓“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政策感召下,吳某某主動向市紀委監(jiān)委投案。 2021年6月,吳某某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11月,吳某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 執(zhí)紀者說:不可否認,中國依然還是人情社會,幫朋友辦事于公職人員來說也是難免之事,很多時候可能還是舉手之勞。然后,一旦涉及到權錢交易,涉及到利用職權影響力為他人謀取私利,那就容易在幫“朋友”的忙中不知不覺犯下嚴重錯誤。本案中,吳某某就是利用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吳某某也承認,自己是受“讓人幫忙是要還人情的,欠別人人情就要用金錢財物去還”的思想影響,然而,層層轉托的關系網(wǎng)絡、腐敗鏈條,其實并沒有“防火墻”,而只有“引火墻”,最終只能是引火燒身,付出慘重代價。 |
GMT+8, 2025-9-8 04:20